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百色市委員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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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7 15:29 閱讀:533199次 作者:劉富宗 編輯: 來源:百色政協網
(2009年5月18日政協百色市第二屆委員會第25次主席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發揮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協、人民團體各參加單位、各專門委員會、政協委員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及無黨派人士,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國家大政方針,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通過政協百色市委員會,向中共百色市委員會、百色市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具有典型性、特殊性和普遍性的重要社情民意報上級政協辦公廳。
第三條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服務。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應抓住重點,體現特色,真實準確,講求時 效。
第四條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的重要方式。政協委員要密切聯系群眾,重點聯系本界別群眾,深入了解民情,充分體察民意,廣泛集中民智,積極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第五條 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市政協辦公室和各專門委員會的重要職責。辦公室和各專門委員會要支持政協委員在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視察、考察、專題調研,以及其他活動中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并認真收集、整理和編報政協委員反映的重要情況和意見、建議。
建立信息特邀委員制度。聘請若干名市政協委員為信息特邀委員。
第六條 利用現代信息手段,保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傳遞渠道暢通、安全、快捷。通過互聯網建立專門的信息網絡,在《百色政協網》開辟“社情民意信箱”,為委員報送社情民意信息,了解情況提供電子平臺。
建立“百色市政協信息互聯網快速專報通道”,建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直通車”,增強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時效。
第七條 積極為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和無黨派人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供服務。充分發揮參加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組織和無黨派人士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的作用。
第八條 加強與各縣(區) 政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聯系,做好協調和服務工作。
根據需要,在各縣(區) 政協和參加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中設立若干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聯系點。
第九條 維護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成員及無黨派人士依照國家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民主權利。
第十條 市政協辦公室負責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反饋,以及有關組織、協調、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市政協辦公室與參加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各縣(區)政協,以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聯系點,建立專門的信息網絡,以保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傳達渠道暢通、安全、快捷。
第十二條 市政協辦公室要重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隊伍建設,加強信息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培訓,為開展信息工作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 定期通報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況。
第十四條 本規則經政協百色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后實行,其解釋權和修改權屬常務委員會。